新疆工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昆仑山下的和田新城,占地总面积3202亩。
学校立足南疆、面向新疆、辐射西部,围绕新疆“十大产业集群”和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设置自然资源科技学院、新能源与矿业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机电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和田珠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学院等11个学院,50余个本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矿业能源为特色,工、理、管、经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应用型大学。
在教育部的关心支持下,以中南大学为组长单位的31所高水平大学“组团式”支援学校建设,构建了“大组团+小组团+专业包建”的全方位对口支援新模式,充分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学校高起点办学、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5〕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接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人岗相适、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需要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65名。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或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此次新疆工业学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全部为专任教师岗。详细岗位信息见后表。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试讲(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同时为博士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随时招录、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全年实施,按照招聘时间节点上报备案。
六、招聘信息发布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工业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
七、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根据个人意向岗位选择对应邮箱进行投递,邮件主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博士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待遇
1.住房保障。学校提供保障性住房,用于临时过渡居住使用,1年内免收租金。
2.安家费。由学校专项经费保障,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博士标准一次性免税发放,服务期未满提前解约离职的,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地区津补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五类地区南疆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保留地区补贴、乡镇补贴等津补贴。
4.专项补贴。博士按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连续发放5年。
5.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根据学科类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学历,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6.职称待遇。引进的博士师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可按程序申报副高级职称。
7.服务保障。引进师资享受家属就业、子女就学、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
九、联系方式
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人事处详细信息咨询:0903-7886960



招聘QQ群:207254216